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印发《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阜食药监财〔2016〕365号)
2016-12-22 09:38  点击:1245
发布单位: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阜食药监财〔2016〕365号
发布日期:2016-12-16
生效日期:2016-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http://www.ahfyfda.gov.cn/content/detail/5859d5e3af88bca3062dc16f.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10月8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三五”发展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署,特制定《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核心职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恶性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抓改革建体系,市县两级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集中统一监管”。县级完成“三合一”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机构,加挂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牌子。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优化了监管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为构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基本确立。完成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事权划分,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权。建立了食品药品各项监管工作制度,确立完善了考核激励、示范引领、信息发布、宣传引导和鼓励举报等手段,有效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初步构建了行之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营造出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基本建立。

  (三)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推进审批查制度改革,本着“审的不批、批的不查、查的不审”的原则,实现了“审、批、查”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克服了“以审批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不断加强技术审评力量,显著提高了审批及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审核确定131项行政权力,及时向社会公布,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规范了行政裁量权,共细化154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7项食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使行政处罚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最小化,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建立并实施了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四)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全面规范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和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行为。食品药品抽验合格率大幅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安全事件逐渐减少。2011-2015年,全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11319件,案值4876.4万元,捣毁制假窝点61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4(食品4、药品40)起。

  (五)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尤其是在2013年体制改革后,市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各县(区)成立了市场监督检验所。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于2016年即将动工建设10000平方米检测大楼,检验设备不断更新。“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近1000多万元,用于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和配备检验仪器设备。检验能力不断提升。同时能满足一般食品安全检验;各县检验机构能够开展食品快速检验。

  (六)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建立了覆盖市县两级的OA办公系统,提升了公文传递效率。改版升级了市局信息门户网站,完善了版块设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应用了网上行政审批、12331投诉举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等信息化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为监管工作提速增效。

  (七)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大幅提高。结合监管体制改革实际,全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采取“六统一”方式,通过业务大培训、普及大轮训、岗位大练兵,多渠道、多层次、大规模地培训干部。累计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培训5000余人次,全系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诉求越来越多,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食品药品立法、全面深化改革等政策措施,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必须清醒看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专栏1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宏观形势看,随着整个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竞争势必进一步加剧,在生存压力面前,有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弱化其诚信守法和质量安全意识,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带来更多的风险。

  从产业发展看,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基数较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近2059家,其中获证生产企业仅733家,食品经营户24376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3438户,加上流动经营的无证食品经营3272户,共计约31086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4888家,“多、小、散、乱、差”的问题较为突出;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共有2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0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00余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5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39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00多家,以及近2000多家药品使用单位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尚待提高;食品药品领域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有待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不高。

  从监管能力看,监管能力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距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各级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不够完整,难以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的特征,亟待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二是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尚未形成。相关法律法规亟需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仍不完整。监管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提升。三是适应实际需要的监管保障能力尚未形成。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特别是基层监管机构普遍经费不足,检验检测、技术审评、风险预警交流等专业技术支撑能力较弱,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落后,亟需增加投入改善。四是多元化监管格局尚未形成。目前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仍然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食品药品安全尚未实现社会共治。

  三、“十三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主线,以防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为着力点,以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为目标,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系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共治作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2.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依法加强监管,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的全程、规范、有效监管。

  3.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4. 坚持项目带动、重点提升。针对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的短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按照事权财权匹配原则,各级政府加大保障力度,集中资源投入,通过一系列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加快提升技术支撑、基层监管、信息化监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时期末,全市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构建权责一致、执行畅通、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由传统粗放、分段分散的以政府监管为主向科学精细、统一高效的社会共治转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专栏2 发展目标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全市建成覆盖全面、层级负责、责任明确、监管高效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监管体系,乡乡建所,所所达标。

  2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依法纳入监管范围;食品流通环节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批发市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在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餐饮服务持证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监督抽检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所有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及重点时段。

  3.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抽验覆盖所有县增补品种;假劣药品进入流通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率不低于80%;在全市19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1563个行政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确保在“十三五”末,乡镇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率达100%,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率达80%;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200份,其中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不低于15%;召回问题药品处理率100%。

  4. 医疗器械监管更加严格。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我省生产的国家重点监管品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品种和批次逐年增加,对使用环节监督不低于抽验总数量的35%;对市内生产高风险品种监督抽验达到1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50份。

  5.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市级和一般性县级检验机构为骨干,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县各级直属检验机构实验用房、仪器装备、信息化水平要达到省级建设标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更加完善。

  6. 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基本建成“一个数据中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应用省局开发的“六大应用平台”(OA办公、行政执法、电子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平台)、和“三个支撑体系”(信息标准化、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体系),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对监管工作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7 管队伍能力稳步提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到2020年,监管队伍人数达到0.2人/千人的配备标准,监管队伍年龄结构更加优化,食品、药学、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人员所占比重达到3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占比重达到2%,本科学历所占比重达到50%,技术支撑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达到70%。能够满足各监管岗位的专业需求。

  图1  到2020年相关专业人员比例      图2  到2020年相关学历比例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

  1、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举措,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加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全市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协调机制。推动基层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等制度,切实保障“四员”经费。建立全市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网络。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权,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地方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开展监管工作绩效评价,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考核考评、督查督办和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全市工作一盘棋”。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制度机制的作用,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3、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自觉性。全面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专栏3: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市、县、乡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依法制定市、县、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事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全过程监管。

  1、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全面落实“吹哨人”制度,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立完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主动报告制度。开展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工作。大力开展飞行检查,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管和整治。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掺杂掺假、标签标识违法违规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2、加强食品销售环节安全监管。搭建许可销售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实现网上许可受理、审核和管理。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逐步实行以信用分类为基础的针对性监管。建立和实施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相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全覆盖,并开展升级达标活动。围绕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校园周边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和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管抽检、食品安全市场风险监测相。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强化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积极推进“名厨亮灶”工程建设,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

  专栏4: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名厨亮灶”工程建设。将大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名厨亮灶”工程推广重点。

  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每年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以上,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以上,全面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 建立和实施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相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全覆盖。

  (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监管

  1、严格药品生产监管。梳理登记全市在产品种处方工艺,开展药品生产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清理登记,对全市在产品种的执行标准进行全覆盖审查,规范药品执行标准。完成对全市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GMP跟踪飞行检查,对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

  2、严格药品流通和使用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鼓励和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实现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率不低于80%。大力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实现乡镇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率达100%,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率达80%,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农村用药安全。

  3、严格医疗器械监管。严格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审核审批。强化日常监管,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分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2017年底,所有生产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我省生产的国家重点监管品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影响产品质量问题企业的跟踪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探索建立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评估机制。

  专栏5: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

  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实现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可追溯。围绕基本药物、特殊药品、高风险药物、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实现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率达100%。

  (四)健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

  明确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科学配置检验检测资源,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市、县级一般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1、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和优势项目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批量、快速、准确检验检测和区域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能够保证完成本辖区内相应的食品药品技术执法常规性检验检测任务。核心检验检测项目力争达到省内领先,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以及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具备突发事件预警反应能力。能够完成辖区内相应的食品药品法定检验检测、监督抽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领域检验检测工作。

  2、一般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食品安全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具备对部分检验检测时限要求较高和不适宜长途运输的检测品种的检验能力,形成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快速检验。

  专栏6: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加快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用房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求。

  对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在全市推进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配备必要的食品快速检验设备。

  (五)提升食品药品抽检监测预警水平

  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的原则,科学制定抽检监测计划,抽检监测程序严格规范,检测结果科学、准确、公正,问题和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及时,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开展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数据分析、评估工作。建立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信息和预警平台,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上报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医疗机构监测主体责任,提高严重报告比例和报告质量。

  专栏7:抽检检测能力建设

  加大食品药品抽检经费投入,有针对性地扩大抽检覆盖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检测机。

  构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网络,实现每百万人口每年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达1200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50份。

  (六)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1、深入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制售假劣生物制品、疫苗、特药、中药饮片和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销售对象的、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大案要案。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

  2、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系统内协作、部门间协作以及政企协作等构成的打假治劣立体协作体系及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衔接机制。保持“全市稽查一盘棋”格局不变,提高稽查执法的组织协调力和监督约束力。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建立区域稽查联防协作机制,协同打击集团化、跨区域涉药违法行为。以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完善部门间联合打假机制。

  专栏8:稽查能力建设

  通过案例分析、稽查现场指导、技能竞赛等对稽查人员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

  加大经费投入,多渠道沟通协调,为基层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等装备,基本满足基层执法监督工作需要。

  (七)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审评认证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和食品药品专家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加强舆情监测、重大信息直报等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专项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推进食品药品评审认证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技术审评机构建设,强化人员配置,建立技术审评队伍和专职检查员队伍保障审评认证技术工作独立性和专业性。

  专栏9:应急能力和审评认证队伍建设

  配备食品药品应急通讯、现场检查、应急办公、快速检验、应急保障等基本应急装备,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接报和舆情监测等应急平台。

  在全市建立一支职业化的食品药品审评员和专职检查员队伍。

  (八)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改善市、县两级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条件,加大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力度。按标准为市、县、乡(镇)三级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

  (九)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

  1、加强专网应用技术平台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市级网络、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成十大基础信息库(即相对人、监管品种、从业人员、许可备案、监管执法、投诉举报、法律法规、检验检测、产品追溯和应急管理信息库);在省局办公系统的基础上,延伸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同办公系统;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成覆盖市、县(区)三级的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建成覆盖市、县局和乡镇监管所三“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实现投诉举报全程网络化办理;推广使用省级食品药品抽检系统,促进全省食品药品抽检数据共享共用;推广使用食品安全快检信息系统,实现食品快检数据即时上传、综合分析利用;推广使用“数字食药检”一体化系统。提高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运维保障水平。

  2、开展非现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使用行政执法系统;延伸建设食品药品远程监管系统;推广使用药品电子监管数据分析系统;延伸建设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推广使用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和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推进监管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提高电子监管能力。

  专栏10:信息化能力建设

  夯实信息化基础,构建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软件和网络支撑平台。

  加强业务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数字化、网络化,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推进监管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对监管工作的支撑作用

  五、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专业化现代化进程,根据“十三五”时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主要任务和目标,我们拟在“十三五”时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

  专栏11:重大项目

  检验检测等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积极配合城南新区着手10000平米新实验楼的建设工作及实验室装修工作,力争在“十三五” 中期能够入驻新的实验室,使长期困扰食品药品检测工作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推进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全面达标。重点支持建设县级食品检验中搭建符合国际标准的市级生物安全性能检验平台,为“四品一械”安全性评价提供可靠依据。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技术辐射功能的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强化对“四品一械”产业聚集区、流通集散地技术支撑。

  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在全市8个县(区)主要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点,配备必要的食品快检设备。2016年-2018年全部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点,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交流等综合能力。

  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程。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力争到“十三五”末我市达到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标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以下简称“两个创建”)工作,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两个创建”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尺,让公众切实感受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好转。分期分批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到“十三五”末,力争80%县(市、区)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保证创建质量和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落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对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分解落实。建立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工程进行分解落实。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要制定实施规划的总时间表,将规划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规划的整体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提高资金效益。政府和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要抓住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的重要机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为完成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评估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适时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对主要任务推进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2018年,由市局规划财务科牵头,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必要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与企业、公众沟通机制,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结合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发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阜食药监风险〔2016〕372号)
上一篇:关于印发阜阳市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阜食药监风险〔2016〕35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