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济食药监食流〔2016〕176号
发布日期:2016-11-08
生效日期:2016-11-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http://www.jnfda.gov.cn/art/2016/11/8/art_4805_32436.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相关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单位:
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法定义务,市局决定再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良好规范公开评价检查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第二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良好规范公开评价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8日
行176号附件 关于开展第二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良好规范公开评价的实施方案
行176号附件 第二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良好规范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