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1-1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http://www.gdda.gov.cn/business/htmlfiles/jsjzz/pgongzuowenjian/201611/331604.htm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省肇庆、清远、韶关等地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