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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四批)
2016-11-11 10:28  点击:2357
发布单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1-1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http://www.gdda.gov.cn/business/htmlfiles/jsjzz/pgongzuowenjian/201611/331604.htm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省肇庆、清远、韶关等地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见附件)。
 
  附件:1.   《肇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
 
  2.   《清远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
 
  3.   《韶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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