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和处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陆生野生动物行政执法行为,我们起草了《 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4)。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ouling@forestry.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
国家林业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