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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禁令(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447号)
2016-09-23 17:12  点击:1175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447号
发布日期:2016-09-22
生效日期:2016-09-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条件解除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禁令,允许符合中国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牛肉对华出口。
 
  美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带骨牛肉的追溯体系要求和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农业部 国家质检总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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