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规定,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联系人:张泓、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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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
1,12-十二烷二酸与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
N-(羟基乙基)乙二胺三乙酸三钠
无定形碳氢涂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