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督查考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稽查局:
为统一全区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路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处理建议,实现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化,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和处理能力,减少人为带来的监督检查工作偏差,防范食品安全监督履职风险,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各部门修改意见。
请于6月30日前向自治区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反馈修改意见。市局汇总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修改意见,以传真方式(盖章)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正式修改书面文件随后寄递。局机关相关处室将修改意见以花脸稿形式(签字并盖章)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莫志强,0771-5776426,传真,0771-5832387。
电子邮箱:1030213918@qq.com。
附件: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规程(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 年 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