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京质监产发〔2012〕380号
发布日期:2012-12-27
生效日期:2013-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38383
各区县局,各相关检验机构、生产企业:
为规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报告市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