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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06-11 08:50  点击:897
发布单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5-06-10
截止日期:2015-07-09
有效性状态:
备注: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将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 7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jbh@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点击查看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附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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