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9-22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6142.html
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4年9月22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总监、药品安全总监工作分工如下:
食品安全总监彭继东:协助王忠民同志分管食品生产监管处、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食品方面工作),协助党倩英同志分管食品流通消费监管处。
药品安全总监尼加提·沙吾提:协助莫合买提·乌斯曼同志分管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治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协助王忠民同志分管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