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皖政〔2013〕19号
发布日期:2013-03-01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ah.gov.cn/UserData/DocHtml/1/2013/11/21/2472547240867.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日
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和支撑。为提高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和保障“三个强省”建设,依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现状和基础
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颁布以来,我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工作基础,质量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建设质量安徽打下了良好基础。
——质量工作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制定并实施《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1998-2010年)》,在全国第4个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省政府召开3次全省质量工作会议,与国家质检总局就加强质量工作签署两轮部省合作备忘录,设立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质量工作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以市场准入、安全监督、应急处置等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逐步加强。率先在全国开展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全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发展大局稳定。
——质量工作基础日益夯实。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重大战略平台为依托,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检验检测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标准制订实现零的突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实现翻番,省级以上品牌拥有量位于中部地区前列。
——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3%,连续7年提高;工程质量部分指标在中部处于领先水平;服务业质量稳步提高,率先在全国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全省主导产业产品和重大装备质量在国内外形成较强竞争能力。
但是,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质量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质量引领作用还不够强,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比较大。质量安全监管基础比较薄弱,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质量把关不严,甚至诚信缺失、制假售假。部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经济外向度还不够高,创新平台仍然不足,质量安徽建设任重道远。
未来10年是安徽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加快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国内外产业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不断深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品牌等区域竞争日趋激烈。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坚持以质取胜,推进质量安徽建设,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我省努力走在中部地区崛起前列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质量作为推动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立足点,进一步强化法治,明确责任,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质量安徽建设活动,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二)基本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
企业为主,诚信守法。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走质量强企之路。
创新驱动,夯实基础。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锐意改革创新,加快技术进步,夯实质量基础。
追求卓越,以质取胜。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把质量发展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依靠卓越质量形成后发优势,奋力实现跨越赶超。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安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品牌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安徽制造”的质量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质量竞争力指数和顾客满意度进入全国上游水平,处于中部领先地位。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全面建成,品种、质量、效益明显改善,产生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的安徽品牌,形成若干个以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龙头的优秀企业。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通过GMP、GSP认证,医疗器械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
——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子信息和家电、汽车和装备制造等六大工业主导产业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结合“一市一主业”,各市至少打造1个以上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首位产业,形成产品质量高地集群。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国内一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支柱性、先导性产业,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2.工程质量:到202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优质工程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建筑工程。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公共建筑等民生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达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打造一批“徽匠”品牌,“鲁班奖”、“黄山杯”等优质工程比“十一五”时期增加15%。
——交通工程。等级以上公路项目交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次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水运工程项目重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5%,竣工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
——水利工程。“水利安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获得优质工程奖项的项目比“十一五”增加15%以上。
3.服务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服务业体系,全面推行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重点项目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若干拥有较大影响力服务品牌的城市。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建立健全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重点提升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质量。围绕皖江示范区、皖北地区、合肥经济圈的主导产业集群和块状经济区,分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机构,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服务质量优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稳步改善。推动旅游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建成3个国家级、17个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试点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企业社会评议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培育形成一批凝聚区域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新兴服务业质量保持领先。鼓励服务外包、会展经济等新兴服务业企业取得国际互认,支持新兴服务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一批具有高增值服务能力和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企业。新兴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专栏1:质量发展主要指标2013—2015年)(略)三、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一)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建设的工程、提供的服务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追溯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全面落实产品质量“三包”责任,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和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在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优先在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企业中推行,力争5年内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实施。
(二)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强企、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节能降耗以及质量管理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深入推进企业管理创新。
(三)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实施技术创新“十区提升、百企示范、千企培育”计划,着力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创新成果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加速“安徽制造”向“安徽创造”的跨越。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加快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工程化平台,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对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企业实行重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参与者和实施主体,支持企业率先抢占标准话语权。
(四)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形成企业、政府、消费者、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化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积极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技术,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生产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推进慈善事业,着力创造经济、环境和社会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五)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综合利用品牌、商标、认证、检验检测等手段,推动人才、技术、科研资金等要素进一步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积极扶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千亿元、百亿元企业。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优秀企业标杆,总结推广质量管理成功经验,发挥优势骨干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提升作用。在产业集群和块状经济集聚区,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质量竞争力。(专栏2:企业质量基础2013-2015年)(略)四、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订实施安徽省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强化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落实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工程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及责任追究体系,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工程质量事故。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质量抽查为技术支撑、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手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突出建设单位在质量责任中的核心地位,加大对其质量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专栏3: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2013-2015年)(略)(三)完善质量投诉、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行业投诉、服务热线平台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质量仲裁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实施产品质量社会救济机制、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合法、合理的补偿。
(四)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建立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力度,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依法予以重处。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五)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信为本的徽商精神,着力构建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多部门应用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强质量法治建设。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地方法规规章,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质量执法。加强各类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
(二)加强质量创新能力建设。紧紧围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依托重大项目找准切入点,推进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化、现代化进程。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对质量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培育造就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创造一批质量理论研究成果,建立一批质检科技创新基地,逐步形成以技术、品牌、标准、服务等为核心要素并具有安徽特色的质量新优势。
(三)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支撑和引领我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引导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我省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支持将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提升我省优势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广泛开展工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大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推广实施力度,强化标准化技术支撑,健全技术标准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点建设涉及高新技术、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领域的计量标准。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技术水平,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培育和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培育和规范认证与检测市场,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认证机构的监管。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检测服务企业,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服务质量。
加强质量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统计分析信息化水平。加强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提高产品和工程质量信息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能力,保障质量安全动态监管、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加快质量信用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质量信用管理平台,实现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各市至少建设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各县力争建设1个富有区域特点的省级质检中心,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安全、应对贸易壁垒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和计量保证能力建设,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专栏4:质量技术体系建设2013-2015年)(略)(五)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积极开展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为核心的质量理论及应用研究,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顾客满意度以及质量损失率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分析研究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服务政府宏观经济决策。
六、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一)质量人才素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升全社会质量素养。建立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在中小学开展质量基础教育,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员工质量技能水平。完善质量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行质量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二)产品可靠性提升行动。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家电、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等重点行业实施产品可靠性提升行动。从工艺设计、过程控制、检测追溯3个方面入手,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持续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赶超,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到2015年,全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装备产品可靠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重点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支持建设单位广泛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等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建筑品质。以提高防洪除涝和供水能力为重点,加快干流河道整治和主要支流治理,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推进“水利安徽”建设。加强对大型桥梁、隧道等制约性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监控,有效防范和处置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从物流、住宿餐饮、家庭服务业、旅游等行业入手,分类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引导服务企业实施相应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加强服务质量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服务业满意度评价工作,强化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选择一批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服务业企业作为省级重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培育知名品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品牌形象提升行动。以实施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为龙头,引导企业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以质量强企为基础,着力打造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创建活动,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以及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方式,培育挖掘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商标品牌集群,努力形成一批产品名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济规模化的名牌区域、名牌行业、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大力发展品牌研究、咨询、营销中介机构,不断提升品牌内涵价值,增强安徽企业的竞争力。
七、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及其员工的自觉行为,提炼成富有企业特色的质量文化核心价值观。借助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重大经贸交流平台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注入质量元素,促进质量意识普遍提升。把先进质量文化作为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融入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着力打造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优化消费环境,拉动和提升消费。对中小企业实行重点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潜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质量管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商标代理等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和管理,规范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各种形式进入质量检测、计量校准等领域,加快质量服务市场化进程。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在行业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承诺为基础、面向全体成员单位的自律性规范或公约,约束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四)促进质量交流合作。积极参加中国质量高层论坛,举办海峡两岸质量论坛等大型质量主题活动,交流质量管理技术成果。加强与知名高校质量研究机构的合作,引进国内外知名质量专家参与我省质量发展事业实践。以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为平台,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和中部地区以质量、标准、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合作互认,为承接产业转移、分享区域合作成果创造更好条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走出去、引进来”国际合作,大力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宣传效果,建立起多层次、宽领域的质量宣传机制。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质量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名品牌、先进典型,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
八、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和协调处理影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质量问题,推进质量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本纲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加以落实。逐级引导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引领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公众在质量监管中的基础作用。
(三)落实配套政策。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配合经济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服务、技术创新等平台。将品牌战略、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项目作为各级政府重点支持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鼓励质量创新,将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纳入科技进步奖励范畴。
(四)强化检查考核。出台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配套措施,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省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纲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并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