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办〔2014〕73号
发布日期:2014-06-25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zwgk.tl.gov.cn/web/XxgkNewsHtml/003096562/201406/003096562-201406-00037-165533.html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实施“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粮油行业转型升级,保障粮油食品安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的意见》(皖政办秘〔2013〕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建设若干“放心粮油”示范店和经销点,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直营店,向广大市民提供放心粮油和以放心粮油为原料的主食制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面向社区、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放心粮油”示范店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直营店为抓手,充分整合粮食行业及其他社会资源,利用3年左右时间,重点培育扶持5—10家“放心粮油”示范店或经销点,1—2家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10家以上直营店,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诚信便民、规模化、标准化的“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经营网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经营网络。按照省“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店实施标准,引导企业对现有的粮油和商贸营销网点改造提升,做到环境改善、设施规范、制度健全、标准统一。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市民需求,科学布局“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示范店、经销店。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进餐饮企业“六进”活动。结合全市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餐饮企业将示范店、经销店建在社区,把放心粮油及主食制品送到市民家门口。
(二)培育品牌示范企业。支持粮油加工企业、主食厨房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争创国家和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的产品影响力。认真开展放心粮油(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店、经销店评审活动,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对自愿申请的粮油加工企业、主食厨房企业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铜陵市放心粮油示范店或经销点”、“主食厨房”工程示范企业的称号。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
(三)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快建立粮油及主食制品流通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市粮油及主食制品的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放心粮油及主食制品示范企业质量监管制度,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放心粮油管理标准,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购销台账制度、索票索证制度等,构建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放心粮油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联系粮食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粮食、财政、人社、住建、商务、卫生、食品安全监管、金融等部门和相关县(区)负责人参加的铜陵市推进“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实施中的矛盾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认定的“放心粮油”示范店和“主食厨房”工程示范企业,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政策的同时,结合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市人社局要在企业用工方面给予公益性岗位政策支持。市投融资办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县(区)政府要制定“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具体扶持办法。
(三)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和参与“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率先整合全市粮食行业资源,探索“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混合经营模式,组建成立股份制企业。
(四)加强市场监管。市粮食行政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依照质量追溯体系及相关规定,对“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企业及经营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各界反映的相关问题,维护“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的公信力。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消费。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