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操作规范》的通知(河食药监食流〔2014〕5号)
2014-09-01 11:11  点击:2235
发布单位: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河食药监食流〔2014〕5号
发布日期:2014-07-29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hcfda.gov.cn/News_View.asp?NewsID=2956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确保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等4个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食品流通科联系。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
 
  2.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核发操作规范
 
  3.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核发操作规范
 
  4.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核发操作规范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4〕42号)
上一篇:关于印发《聊城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聊食药监食生〔2014〕15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