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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河食药监办〔2014〕9号)
2014-09-01 10:37  点击:1712
发布单位: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河食药监办〔2014〕9号
发布日期:2014-02-17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hcfda.gov.cn/News_View.asp?NewsID=2742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现将《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014年,是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五大工程深化年”“一个基调,两个抓手,六个突围”的总体思路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工作安排,为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上档进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和《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治理整顿”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构筑社会共治,统筹推进“五大工程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思路
 
  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机制”,实现“十大任务”。
 
  “一个中心”:就是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
 
  “三个重点”:一是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工作任务;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四个机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二是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管职能协作配合机制。三是完善对各县(市、区)局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四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机制。
 
  “十大任务”:
 
  (一)积极、科学、有序的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全面完成监管职能承接工作。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完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实施办法、行政审批流程、执法标准,理顺监管职责边界,做好监管制度设计与衔接工作,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接得了、管得住。二是突出抓好市、县两级直属机构和县级乡镇派出机构的建设和人员配备,组建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协管员队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筑牢监管“网底”。三是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和技术力量,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做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车辆等配备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四品一械”审评审批机构和制度,增加承接审批事权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经费,通过合理配置行政与技术部门事权,建立起资源优化配置、责权分配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评审批体系。
 
  (二)巩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宜州市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验收;巩固、提高凤山县自治区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成果;推进环江县大安乡食品药品安全“整乡推进”示范点建设;抓好100个学校食堂、100个餐饮服务单位的示范建设,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新标杆。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突出源头治理理念,完善全程控制。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过程控制,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控制好“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风险。要充分发挥好审批这个准入门槛的作用,提高审批效率,把不够条件的产品和企业挡在市场之外。
 
  1.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前堂后灶改造,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任务,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 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严格生产许可;全面开展食品生产隐患排查大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生产水平。
 
  3.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相关制度;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经营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自律诚信经营;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强化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4.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电子监管码的上传,严格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以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5.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备案率达90%以上;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监测哨点建设任务。
 
  6. 以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目标,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充分估计可能突发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贯彻学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力度,要严防死控,尽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将风险控制于起始;尤其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改善执法和现场检查等专用装备条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领域,全面落实《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米粉、学生营养餐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以网上销售服务等为重点新兴业态,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行动。当前,要对领导关切、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鲜湿米粉的安全进行重点整治,组织“零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添加。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在保化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在医疗器械领域,开展“五整治”(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行动计划,推进万村千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程;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监管成效,提振社会和公众信心,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审批职能的承接和下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间进一步缩短,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严格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特殊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和销售凭证,检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来源、存储、使用、票据管理、购销资质的审核、留存、账册、处方等情况,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高风险品种、疫苗等的监测,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20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320例的上报工作任务。
 
  (八)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职责,提高共治共管能力。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调动部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公安、农业、卫生、质监、检验检疫、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三是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曝光失信企业,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机关“六病”(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克服机关“四风”、“两无三不四先”现象;加强对认证审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通过抓制度完善、抓过程监督、抓效果考评、抓奖优罚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档进位。
 
  (十)全面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任务。积极选派驻村干部到帮扶联系点开展包村帮扶工作,按期按量落实承诺帮扶事项;按照“三改四提升”(即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美丽河池?清洁乡村”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抓实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散乱、不漏项;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做到大事中事不出,小事稳慎处理,以真抓实干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遇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以改革创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大发展。
 
  (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以工作目标为指引,把握好关键环节,按照“六定”(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绩)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到个人、到季度、到月份,实现工作工程化、工程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推进落实。要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重点对落实食品药品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进行督查。要强化激励和问责力度。对勇于创新、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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