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什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什食药监〔2014〕32号
发布日期:2014-05-23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sffda.gov.cn/news/c/?id=815
食品流通科、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食品药监所:
《什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什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3日
什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什邡市政府、德阳市食品药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专项整治,规范日常监管,提升监管能力,突出重点,严守底线,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摸清家底,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台帐
各基层食品药监所通过拉网式排查,认真核对,摸清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准确情况。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前店后厂、现做现卖经营户)、酒类、乳制品、保健品为类别,建立食品经营户分类台帐,为进一步开展监管工作夯实基础。做好对小副食店的全面摸底,为推行准入备案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对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1.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我局〔2014〕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对乳制品经营户进行专项统计,建立婴幼儿乳粉经营户监管台帐;二是指导经营者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销售措施,在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三是开展专项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四是严格执法,对拒不履行食品经营者法定义务的,应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对有销售过期变质、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应从重从快查处。
2.开展酒类专项整治
严格酒类食品市场主体准入,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散装白酒、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品种,以酒类消费量大的时间和地区为重点,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
3.开展肉类专项整治
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和鲜肉销售户的监管,加大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销售病死畜禽和注水肉及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注重开展对大中型超市、商场销售自制肉制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食用油、调味品专项整治
以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场所,以菜籽油、酱油、食醋、料酒、味精、花椒、大料、辣椒及其制品、自制调味料及其它干鲜调味料为重点品种。严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进货验收等自律制度建立并执行情况;适时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严查经营假冒伪劣食用油、调味品的行为。坚决杜绝“地沟油”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调味品流入市场。
5.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以大中型超市自制食品、前店后厂(现做现卖)经营的腌卤食品、米面糕点食品为重点,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加大抽样检测力度,深入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6.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以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为重点,在全市销售保健食品的超市、专卖店、药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清查:一是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查处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三是查处未经批准以及伪造、套用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四是查处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疗效的普通食品;五是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通过以上方面的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的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二)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1.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行为;以儿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对青少年身体健康和身心安全造成危害等食品违法行为;积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维护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2.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复杂情况,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三)对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整治
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集中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城区、集镇等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食品店等重点场所;突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重点检查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种类,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局食品流通科做好上述各类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并协助检验所开展好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测;各食品药监所负责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上述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协作和配合工作。各基层所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今年9月底报局食品流通科。
三、强化责任,推进自律体系建设
全力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指导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经营者自律制度。对什邡食品批发户(大市场)、城区较大型的超市、商场、食品经营店和乡镇集镇的主要食品经营店,就是否履行经营者自律制度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查处一批拒不履行自律行为的经营户,理顺食品监管体系,提升食品监管部门威信,为食品安全监管上台阶打下基础。
四、加强巡查,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落实德阳市食品药监局《关于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德市食药监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建立以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依据“八查八看”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对进入流通环节的预包装、散装食品、现做现卖食品等开展快速检测,对快检结果反映出可能存在隐患的食品进行送检,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全面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打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动态监管,放大示范店的品牌效应,淘汰一批不符合标准的示范店;根据食品经营户的依法守法经营状况,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为下一步开展分类监管打下基础。各基层食品药监所要结合具体情况,探索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深化食品市场巡查制度创新工作方法。
五、依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认真梳理消费者申诉、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监测以及市场巡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及时立案查处。今年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一是经营资格,二是经营者履行自律制度,三是销售食品的质量,四是食品包装标示。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屡教不改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通过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强宣传,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开展行政约见会,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批发商和乳制品(重点是孕婴店)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行政指导,指导食品经营者对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开展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此项工作由局食品流通科牵头组织,各基层食品药监所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