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佛府[2014]59号)
2014-07-24 08:50  点击:977
发布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佛府[2014]59号
发布日期:2014-07-14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www.foshan.gov.cn/zwgk/zfgb/srmzfwj/201407/t20140722_4686460.html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如下:

  鲁毅代理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

  区邦敏常务副市长:分管国土规划、环境保护、住建管理、住房公积金、佛山新城、交通、水务、气象、三防、安全生产、“三旧”改造、汾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工作。

  麦洁华副市长:分管文广新、教育、体育、旅游、外事侨务、地质、地震、宗教、妇女、儿童、残联、驻京处、驻广办工作。

  王玲副市长:分管民政、人力社保、社保基金、卫生计生、爱国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工商管理、打假、档案、地方志工作。

  刘炜副市长:分管金融工作、科技、知识产权、高新开发区工作。

  宋德平副市长: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口岸、对台、经济协作、通信、供电、工商联工作。

  江楷鑫副市长:分管公安、司法、人民武装、人防、法制、打私、治理公路“三乱”、国家安全、应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郭文海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粮食、编制、农口、老区建设、国有资产、监察、统计、保密、行政服务中心、扶贫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4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方案的通知(厦同农林〔2014〕39号)
上一篇: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韶府办〔2014〕5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