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冀食药监许〔2014〕269号
发布日期:2014-06-3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细化方案》(冀食药监人[2013]80号)的职责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启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资料签收专用章”(5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5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印章式样见附表1),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专用印章同时废止(印章式样见附表2)。
附件:1.启用印章式样
2.废止印章式样
(主动公开)
关于启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等11枚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通知附件.PDF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