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苏食药监食餐〔2014〕119号
发布日期:2014-05-21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督促各地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苏食药监食餐〔2014〕22号)要求,经与省教育厅协商,定于5月底至6月初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对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情况;中高考之前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督查方式
在全省抽查4~5个市,每个市督查1个县(市、区),在中考考点学校食堂、高考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选择3~4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市、县(市、区)餐饮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三、督查要求
(一)各地要突出事前预防,对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局和省教育厅联合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所在县(市、区)监管部门要督促被检查单位迅速整改,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处置,市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督查组具体人员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