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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新城疫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49号)
2014-05-20 08:07 点击:665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农业部
发布文号:
2014年第49号
发布日期:
2014-04-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5/t20140516_412739.htm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2009年联合公告第45号对荷兰新城疫疫情的禁令。
质检总局 农业 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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