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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新城疫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49号)
2014-05-20 08:07  点击:665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农业部
发布文号:2014年第49号
发布日期:2014-04-30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4/201405/t20140516_412739.htm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2009年联合公告第45号对荷兰新城疫疫情的禁令。
 
  质检总局                     农业 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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