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5-13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简化组织机构代码办事程序,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同意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的批复》(皖质办函[2014]78号)的规定,自2014年5月20日起,停止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改为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年报。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确保代码数据库信息的时效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息未发生变更的组织机构,每年6月起应通过网络进行年报。
二、报送方式:各组织机构登录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www.ahqi.gov.cn)或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www.ahbz.gov.cn)网站,点击“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栏目,直接插入组织机构代码电子副本或用组织机构代码号为用户名(密码是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后四位)登录,确认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
三、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信息发生变化时,组织机构应按照《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