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为确保农业部门依法履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推动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部组织起草了《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函告我部兽医局,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万强
联系电话:010-59192029、59191691(传真)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附件下载:1.《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