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我委公开向社会和食品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征集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经专家审查论证,结合本市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情况,我委拟定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反馈至我委食品安全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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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