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鸡政办发〔2013〕 4号
发布日期:2013-01-17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我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建立直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二、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本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三、市教育局负责督导直属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在学校食堂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相关费用由各学校自行解决。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