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漳政办〔2013〕196号
发布日期:2013-08-21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食品冷冻行业发展迅速,且趋于大型化和规模化。据统计,目前全市使用液氨制冷的食品冷冻企业341家,约占全省50%。这几年,全国因液氨泄露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了多起液氨泄露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我市也相继发生了4起影响较大的液氨泄露事故,先后造成 1人死亡、2人受伤和部分居民紧急转移。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冷冻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防止液氨泄漏引发中毒、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
二、职责分工
为提高全市食品冷冻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冷冻企业”)的安全监管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有关部门冷冻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如下:
(一)企业主管部门:履行冷冻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冷冻企业的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冷冻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监部门:履行冷冻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对达到重大危险源的液氨使用企业,督促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较大社会影响或较大液氨事故的应急救援,并受市政府委托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三)质监部门:负责对冷冻企业液氨使用(储存)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对液氨使用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四)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冷冻企业做好液氨泄漏事故的环境保护防范措施和液氨泄漏污染的监测工作与防治的指导。
(五)消防部门:负责冷冻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执行冷冻企业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督促冷冻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冷冻企业开展液氨泄漏事故演练,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
(六)气象部门:负责冷冻企业的防雷安全设施监督检查;执行冷冻企业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督促冷冻企业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定期检测,确保防雷安全。
(七)各级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冷冻行业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液氨泄漏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辖区液氨泄漏事故演练;组织冷冻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冷冻行业事故的救援、调查及善后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冷冻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凡新建的冷冻企业必须进入工业园区统一管理;工业园区以外的冷冻企业安全现状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改、扩建;已在建成区内的冷冻企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或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一律限期搬迁或者关闭。
(二)严格市场准入。负有冷冻企业安全许可(审批审查)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严格准入条件,全面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加大冷冻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冷冻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三)创建安全标准化。冷冻企业按照有关行业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结合。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冷冻企业要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备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严格落实24小时在线监控。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设备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冷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人员等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各冷冻企业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分类别分层次组织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管理、事故案例、职业危害与防护等培训教育,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六)加强执法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要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找安全管理及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果断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无法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确保食品冷冻行业安全生产。
(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冷冻企业认真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企业可通过与大型企业、应急机构建立联系机制,签订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冷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依法依规进行特种设备报检的同时,对其他装置(设备)每年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一次检测,保证装置(设备)安全运行;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重要部位24小时有人值守或巡查,形成全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