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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有关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55号)
2013-12-16 09:22  点击:845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保化函[2012]55号
发布日期:2012-02-15
截止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技术审评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司起草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
 
  1.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
 
  2.   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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