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再次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198号)
2013-12-16 09:18  点击:999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保化函[2012]198号
发布日期:2012-04-27
截止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我司组织整理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已于 2011年12月6日至13日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收到的建议认真研究并整理,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5月18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 超
 
  联系电话:010-88330535
 
  传  真:010-88330555
 
  电子邮件:chenzh@sfda.gov.cn
 
  附件: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征求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有关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55号)
上一篇: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2]29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