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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2013-12-02 16:48  点击:2323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143号
发布日期:2013-12-02
截止日期:2013-12-20
有效性状态: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工作,我司组织修订了《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莉
 
  电 话:(010)88330505
 
  传 真:(010)88374394
 
  邮 箱:wangtz@cfda.gov.cn
 
  附件: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等15个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12月2日
 
     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143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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