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事项名称: 进出口蜂产品检验检疫 |
办理条件:
适用于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口蜂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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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各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
办理地址:各分支检验检疫办理地址 联系方式:0532-80886191 受理时间:工作日 |
办理流程(步骤):
1备案
2报检 3检验检疫 4结果评定和处理 5监督管理 |
提交材料:
1进口报检时,报检人员应提供以下单证:入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发票、提单(或运单)、装箱单或货物清单。必要时提供的证单及资料:信用证、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安全、卫生评价资料、原产地证书、出口国家或地区官方卫生证明(国家有特定要求时)其他补充文件、协议、函电等;国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出口报检时,报检人员应提供以下单证: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的,必须提供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或出口货物明细单;厂检合格单;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其他需提供的补充函电、文件等。口岸查验时报检人员应提供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