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事项名称: 进出口饮料检验检疫 |
办理条件:
适用于山东进出口饮料产品的检验和监管,包括碳酸饮料(品)(汽水)类、果汁(浆)及果汁饮料(品)类、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品)类、含乳饮料(品)类、植物蛋白饮料(品)类、瓶装饮用水类、茶饮料(品)类、固体饮料(品)类、特殊用途饮料(品)类、其他饮料(品)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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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各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
办理地址:各分支检验检疫办理地址 联系方式:0532-80886191 受理时间:工作日 |
办理流程(步骤):
1备案
2报检 3检验检疫 4结果评定和处理 5监督管理 |
提交材料:
进口报检时,报检人应提供以下单证:提供进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输出国(地区)官方签发的卫生证书正本原件、预包装饮料产品提供中文标签样张、翻译件以及相关证明资料,代理报检的需提供正本的《代理报检委托书》等。
提供出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厂检合格单、产品批次清单、包装性能结果单、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口岸查验的、必须提供)、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技术法规要求的声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无明确规定的,应提供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声明)、卫生注册证书副本、代理报检的需提供正本的《代理报检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