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96号)
2013-11-12 15:06  点击:5269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许[2011]96号
发布日期:2011-02-21
生效日期:2011-0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理化检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测方法
 
  2.   化妆品中甲醛的检测方法
 
  3.   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检测方法
 
  4.   化妆品中钕等15种稀土元素的检测方法
 
  5.   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测方法
 
  6.   化妆品中三氯卡班的检测方法
 
  7.   化妆品中苯氧异丙醇的检测方法
 
  8.   化妆品中奎宁的检测方法
 
  9.   化妆品中6-甲基香豆素的检测方法
 
  10.   化妆品中苯甲醇的检测方法
 
  11.   化妆品中苯甲酸及其盐的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国产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准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260号)
上一篇: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79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