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2013-11-12 15:03  点击:1592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许[2010]340号
发布日期:2010-08-23
生效日期:2010-08-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理化检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6-(哌嗪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米诺地尔)为禁用组分。为做好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检测工作,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   化妆品中米诺地尔的检测方法(暂行)》进行了论证,并经国家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评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79号)
上一篇: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许[2011]132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