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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
2013-11-12 10:24  点击:884
发布单位:益阳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6-06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yiyang.hunancom.gov.cn/tzgg/398307.htm
各区县(市)商务局:
 
  现将《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益阳市商务局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
 
  2、益阳市商务局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专项整治方案
 
  益阳市商务局
 
  2013年6月6日
 
  附件1
 
  益阳市商务局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商秩序[2013]3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秩序,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肉、放心肉,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扩大影响的目标,突出抓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展览展示、知识培训、日常监管、督促检查、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等八项工作,不断推进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上水平、上台阶。
 
  二、活动主题
 
  继续开展以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为主题的安全行活动。活动重点是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成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注药肉品、病害肉品等不法行为。
 
  三、活动方式
 
  坚持集中开展与分头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经验交流与案例剖析相结合,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各区县(市)商务局要以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重点宣传肉品安全质量,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小册子宣传推介识别病害猪肉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定屠企业、消费者的肉品质量安全的识别能力。
 
  2、各区县(市)要根据活动主题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并上报我局。
 
  3、开展经验交流。各区县(市)要及时上报安全行活动典型做法,我局将综合上报省商务厅,及时推介我市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市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取得实效。
 
  4、活动总结。各区县(市)商务局要及时对安全行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我局。
 
  五、具体安排
 
  6月上旬,各区县(市)商务局制定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 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
 
  6月中旬,各区县(市)商务局向我局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
 
  7月,我局组织全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与商务执法人员参加省商务厅培训。
 
  8月至10月,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10月10日,各区县(市)商务局向我局上报活动实施进展情况。
 
  11月,我局将组织开展督查活动。
 
  12月,活动总结。
 
  附件2
 
  益阳市商务局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织委员会《2013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湘人农安〔2013〕1号)提出的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安全行活动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屠宰行业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市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成果,加强日常监管,健全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注药肉品、病害肉品等不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任务
 
  1、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成果。严格按照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结果的复函要求,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做到审核清理合格企业能依法经营,延期整改企业能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严禁被取消的生猪屠宰企业从事定点屠宰相关工作,如有违反,坚决打击。
 
  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各区县(市)商务局要会同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以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以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严厉打击向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3、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溯源制度。一是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二是要督促企业按照《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台账管理的通知》(湘商秩序〔2013〕1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台账登记制度,严禁出场(点)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溯源体系建设。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整顿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整治任务,11月5日前报阶段性总结。
 
  3、督促检查阶段(11月);我局将以适当形式开展督促检查。
 
  4、总结阶段(11月底):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区县(市)商务局上报工作情况总结。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食品安全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和打击违法行为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上下沟通和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商务网站、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肉品质量安全宣传,强化生猪屠宰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识别白板肉、病害肉等肉品质量能力。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市)商务局要按照活动的时间节点要求,在11月5日前上报总结及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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