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征集食品药品案例。为做好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案例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案例类型
(一)近5年来发生的危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的刑事判决案例(附法院判决书);
(二)近5年来发生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附行政复议决定书和法院判决书);
(三)食品药品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例等)。
二、报送的案例须包括案情简介、处理情况等要素,并于9月20日前报至省局政策法规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yh1982@ada.gov.cn。
联系人:金永宏,联系电话:0551-62999236。
省局政策法规处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