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确保首都“三品一械”市场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市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件注销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bda_fg@sohu.com。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注销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信函: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309,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100053,传真:83979475。
联系人:肖莉 联系电话:83979476
附件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件注销管理办法(试行).doc》(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注销办法附表.doc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