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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意见的函(鲁食药监法函﹝2013﹞17号)
2013-06-05 09:59  点击:1643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鲁食药监法函﹝2013﹞17号
发布日期:暂无
截止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备注:暂无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稽查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意见的函 》(食药监办法函﹝2013﹞100号)要求,为做好食品安全法修订的意见征集工作,请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在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意见,拟定的法律条文要附上简要的理由说明。具体修订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张宗利电话:0531-88562022

  邮箱:zhangzongli@sdfda.gov.cn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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