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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3〕220号)
2013-04-18 10:37  点击:1088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工信厅节函〔2013〕220号
发布日期:2013-04-10
截止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备注: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促进工业重大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示范及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工作,不断提高工业节水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我部拟组织编制国家鼓励的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现就目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钢铁、石化和化工、有色、纺织印染、轻工造纸、食品及发酵、建材等工业行业重大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其中,节水工艺指少用水或不用水的新工艺、新技术,以替代现有高用水生产工艺;节水技术指工业高效用水技术,包括减量用水技术、替代用水技术、高效循环用水技术、工业废水再生回用技术、废水零排放技术、海水利用技术、海水淡化技术、非常规水利用技术、管网检侧漏技术、节水监测技术,以及高效工业水处理技术和高效工业节水管理技术等;节水装备指工业节水及水处理循环利用专用设备、监测装置、专用材料等。

  二、推荐类别

  按工艺技术装备所处阶段,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一)研发类:指面向行业急需,正在组织研发攻关,已有阶段性成果的技术。

  (二)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技术。

  (三)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节水效果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低的技术。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电子版可从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及提供技术简介,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报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中央企业集团可直接推荐。

  四、有关要求

  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于4月29日前将同意推荐上报的申请文件及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其他材料电子版发至jns@miit.gov.cn

  附件:1.   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表.pdf
  2.   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10-6601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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