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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安监管政法字〔2013〕36号)
2013-03-13 16:02  点击:1529
发布单位: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赣安监管政法字〔2013〕36号
发布日期:2013-02-28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www.jxsafety.gov.cn/Document.aspx?articleid=6050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监部门职责,促进监管执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落实、有监督地进行。

  (二)目标任务。围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得,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八大行业生产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进一步深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将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控制到位,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行政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省安监局机关执法人员55人(包括局属单位在机关处室岗位人员),列入执法计划35人,占63.6%,符合总局关于高于60%的规定。

  局属单位在岗执法人员29人,列入计划19人。

  列入计划的执法人员合计54人。

  (二)工作日测算。2013年全年365日,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1日,法定工作日250日。

  我局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50)×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54)=1350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5242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估算,总工作日预计需用5963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3500-5242-5963=2295日。

  三、职责分工

  (一)局监管一处

  共5名执法人员,列入计划4人(主要负责人未列入,以下同),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4505个非煤矿矿山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矿山数不少于10家,总数不少于4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不少于452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00 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68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420)日;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其他休假,以下同)48 日。

  (二)局监管二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55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一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2262家加油站,82家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共计2344家企业)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生产企业不少于9家(总数45家),其他企业不少于10家(总数5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30日,总时间不少于15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52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33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270)日;休假60日。

  (三)局监管三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八大行业企业进行抽样检查;参与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活动。人均检查直接监管的企业数不少于10家(总数40家),综合监管的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总数(2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 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52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20日;预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0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340)日;休假60日。

  (四)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141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生产企业数不少于10家(总数40家),经营企业不少于2家(总数8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 日。

  其他执法:不少于52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00 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0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340日;休假60日。

  (五)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的企业数不少于20家(总数80家);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不少于52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4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0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340日;休假60日。

  (六)局人事处

  共5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4人,总工作日10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三级和四级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取证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执法检查时间人均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80日。

  其他执法:不少于320日。其中行政许可总工作日不少于300 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600日。其中办理机关党委工作事宜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540日;休假60日。

  (七)局规划科技处

  共3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2人,总工作日50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标志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查。人均检查中介机构数不少于6家(总数13家),安全标志生产企业不少于8家(总数16家);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20)日,总时间不少于40日。

  其他执法:总工作日不少于200日。事故统计和报告不少于(18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260日。其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科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等预计240日;休假20日。

  (八)局政法处

  共4名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列入计划3人,总工作日750日。

  执法监督:负责对本局和全省安监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人均检查案卷不少于10件(总数不少于30件);人均执法监督工作日不少于10日,总时间不少于3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和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预计3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420日。其中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宣传教育、综治工作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370日;休假50日。

  (九)局办公室

  共7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5人,总工作日1250日。

  执法检查:负责在重要敏感时段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根据需要参加有关执法检查活动。预计(50)日。

  其他执法:负责局办证大厅行政许可受理工作,预计20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000日。其中办理政务、事务、信访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950日;休假50日。

  (十)驻局监察室

  共2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1人,总工作日250日。

  执法检查:根据需要参加有关执法检查活动,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预计100日。

  其他执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预计10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40日。其中纪检监察、效能建设以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30日;休假10日。

  (十一)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共17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12人,总工作日3000日。

  执法检查: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人均检查企业数不少于25家(总数300家);人均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120日,总时间不少于1440日。其中,非煤矿山不少于120家,危化企业不少于90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不少于60家,其他行业不少于30家。

  其他: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预计、核查安全生产举报、值班、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1410日;休假150日。

  总队执法人员在其他岗位工作的,其执法工作记入所在岗位执法工作时间。

  (十二)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共12名执法工作人员,列入计划7人,总工作日1750日。

  执法检查:负责对全省各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包括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的备案及演练、应急救援资源监督管理等。执法检查工作日不少于85日。

  其他执法:预计12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预计1545个工作日。其中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建设应急救援平台及内部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预计  日;公休假70日,探亲假10日,其他休假50日。

  四、有关要求

  (一)省局各业务处室(单位)在实施本计划过程中,确需对执法事项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局政法处备案,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省局各业务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执法计划的落实,涉及执法检查的,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工作,检查后要及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工作。每位执法人员要做好执法日志。处室单位要指定一人对每月执法记录进行整理归总,报政法处。

  (三)定期开展督查工作。由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对本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当,执法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覆盖率、整改率,执法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各类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适当等;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自由裁量、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的是否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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