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扶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扶食药监发[2012]7号
发布日期:2012-02-06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局机关各股室,稽查队:
按照《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宝食药监发〔2011〕26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扶风县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扶风县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我县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县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结合我县2012年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保健食品许可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全县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各稽查队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全年全面检查不少于两次,要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追究。要建立重点企业“约谈”制度,对重点企业,尤其是存在经营管理隐患的企业实施不定期“约谈”,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二)保健食品许可工作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30号)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过渡期保健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通知》(陕食药监许发【2011】64号)文件要求,原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新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均可以经营保健食品;新申办专营保健食品的,暂不设经营许可,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三)加强经营环节日常监管
一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各稽查队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8号)的要求,重点开展对销售产品合法性、标签说明书、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记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等检查,重点加强对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等宣传违法违规功效类产品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要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稽查队要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产品。
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各稽查队要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要将标签标识、说明书作为日常监管中的重要内容,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
(四)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等功能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潜在风险,分析危害来源,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抽检发现的违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及时查清问题产品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并依法严肃处理。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顿
2012年要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根据监督抽检合格率较低、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协查案件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打击非法添加、违法委托生产、违规标识、扩大宣传等专项整治和检查。
(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发【2005】21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管理制度,建立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网络,设专人负责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监测和处理,定期对违法广告进行移交、上报、公示。
(七)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对外地协查案件按要求及时回复。要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八)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结合《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监管水平。同时,对保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稽查队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切实帮助经营企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随时接受市局的督导检查。
(二)强化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要认真做好保健食品监管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主动宣传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措施和成效。面向公众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消费意识。
(三)加强沟通,强化协作。要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梳理总结,及时与市食品药监局和县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保持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