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大意义
《规划》阐明了“十二五”时期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意图、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再部署,是国家对东北地区的重大支持,也是我省发展的重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规划》,对于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统筹推进“三化”,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规划》的核心内容体现在“五个着力”上。其中,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和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是统筹推进“三化”的动力支撑,着力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统筹推进“三化”的重点任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统筹推进“三化”的根本目的,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统筹推进“三化”的重要保障。深入贯彻实施《规划》,将有力促进我省“三化”深度融合、互动发展,走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统筹“三化”之路。
(二)有利于强化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增强我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
《规划》更加突出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自主创新这一动力机制,提出了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沿海沿边和内陆全面开放的新格局,用创新引领东北地区振兴。深入贯彻实施《规划》,将有力促进我省通过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推动发展和转型,以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引领发展和转型,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有利于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把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规划》提出了扩大就业、保障性安居、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六大工程。深入贯彻实施《规划》,将有力破解我省生存性、发展性、安全性民生问题,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加殷实富裕、自信尊严、充实快乐、和谐安全、舒适健康的美好生活。
(四)有利于完成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和全面振兴。
《规划》描绘了东北振兴的宏伟蓝图,提出了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产业转型升级达到新水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创新局面、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迈出新步伐、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共六个方面的具体振兴目标。深入贯彻实施《规划》,将有力促进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两翻番”、 “双倍增”、“七跃升”目标顺利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贯彻落实《规划》的目标要求和进度安排
(一)目标要求。
“十二五”时期吉林振兴的总体目标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努力实现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1.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实现总量翻番。到“十二五”末,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17%和9%,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0∶50∶40,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700亿斤。
2.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十大产业发展计划扎实推进,支柱优势产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支柱优势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68%和20%。
3.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创新局面。全省资源型城市基本建立资源开发补偿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接续替代产业成为新的战略主导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协调性和环境友好性明显增强。
4.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更加协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五年累计分别下降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5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4.2%,森林蓄积量增加4600万立方米。
5.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在12%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每年新增就业50万人,实现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五项社会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0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科教、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6.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3%,招商引资水平显著提高,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和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内对外开放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拓展。
(二)进度安排。
2012年,《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在各地、各部门全部启动实施。
2013年,《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主要指标完成过半。
2014年,重点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经济建设、结构调整、环境保护、民生改善、改革开放等方面成效显著,相关主要指标完成总目标的80%以上。
2015年,重大工程全部建成投产,《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全部完成。
三、强力推进十大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十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强力推进十大重点任务,加快振兴发展步伐。
(一)推进新型工业化。
实施十大产业发展计划,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基地。进一步做大做强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加快把轨道客车等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推动电子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轻纺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光电子等最具潜力的领域。大力发展特色资源产业。推动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型业态。进一步挖掘、整合、提升旅游和文化产业,尽快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促进集群配套发展。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积极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的跨越。
(二)推进特色城镇化。
全力推动长吉一体化、带动中部城市群发展。加快形成中部经济隆起带,带动和支持长吉图先导区发展。大力推进区域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实现产城融合互动。全面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动畜牧业、林业产业、园艺特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村和农业循环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制度创新。实施农业农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建设,着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加大农村扶贫工作力度。
(四)促进“三化”深度融合、互动发展。
大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更加注重投资方向和次序、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投资与消费协调拉动,更加注重优化项目选择,更加注重释放各类创新要素。着力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加快重要经济板块和重要区域节点发展。支持国家和省级开发区扩区及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实现新的跨越。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加快城乡市场一体化。
(五)增强统筹推进“三化”的保障能力。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五纵五横三环四联”高速公路网、“五纵三横”铁路网和“一主多辅”机场格局。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完善抗洪减灾体系,推进重点地区、重要城市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加大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保护和统筹调配力度。加快推进“气化吉林”工程,切实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强信息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打造“数字吉林”。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切实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深入推进“双百千万”人才计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六)强化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集体林权、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地方金融体制、资源性产品价格、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加强与东北亚各国合作。大力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色园区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着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七)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推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培育多元发展和多极支撑的接续替代产业。重点发展木材深加工、油气化工、新型钢铁冶金、清洁能源、矿产新材料、生态产品加工、生态旅游产业。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布局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区。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推进保障性安居和 “暖房子 ”工程。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和示范,加强资源型城市环境治理,提升资源型城市功能,完善资源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吉林建设。强化污染治理与节能减排,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草原湿地保护、黑土地保护等生态工程,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实施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战略。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九)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着力提高就业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人口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突出解决社会管理新问题。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
(十)大力加强文化建设。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发展文化事业。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深入推进文化强基惠民工程,进一步繁荣文化创作。加强吉林地域历史文化建设,打造“长白山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带、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
四、建立完善贯彻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规划》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规划》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每年年底将《规划》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找准政策结合点和工作对接点,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深入细化各项目标,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稳增长经济政策,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扶持东北四省(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民生改善、改革开放以及长吉图先导区先行先试的机遇,用足用好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各类专项资金、发展基金支持等政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推动《规划》全面落实。
附件: 十大重点任务分工.doc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