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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茶树花等为新资源食品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1019号)
2012-12-17 14:09  点击:1468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12〕1019号
发布日期:2012-11-08
截止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备注:http://www.moh.gov.cn/zwgkzt/pwsjd1/201211/56283.s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拟批准茶树花、盐地碱蓬籽油、美藤果油、盐肤木果油、广东虫草子实体和阿萨伊果为新资源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   茶树花等6种拟批准的新资源食品.doc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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