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续报管理办法(试行)(农绿科[2012]22号)
2012-12-12 10:08  点击:2753
发布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农绿科[2012]22号
发布日期:2012-10-29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各地绿办(中心):
 
  为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续报管理,我办和中心制定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续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于基地续报办法的通知22号.pdf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本市食品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质技监认〔2012〕764号)
上一篇: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规划(2012-2015年)(农市发[2012]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