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川食药监食〔2012〕38号
发布日期:2012-09-19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同时,旅游进入旺季,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和秋季旅游旺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公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段。2012年“两节”与以往相比更具特殊性。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两节”期间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风险自查,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餐饮服务单位自查互查的基础上,针对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出问题切实开展风险检查,消除监管盲点和死角,确保公众餐饮安全。
二、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安全监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要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和旅游景区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人群聚集和流动人口多、监管难度大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裱花糕点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月饼及地方性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注重使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筛查,对快速筛查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强化对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对于“两节”期间各地举办的重大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提前介入,靠前谋划,切实落实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加强对“两节”期间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推诿和拖延。要收集、分析、妥善处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舆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