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晋农办[2012]5号)
2012-03-16 11:30  点击:3560
发布单位:山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晋农办[2012]5号
发布日期:2012-01-19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各市农委、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

  现将《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2.《山西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

  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林业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

  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奋力实现农民收入翻番的决定》,做大做强我省特色现代农业,以产业发展支撑农民收入翻番,现提出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需具有良好的成长性,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并具有核心竞争力。

  二、支持重点

  依据确定产业支撑项目的基本原则,重点在畜牧、杂粮、蔬菜、干鲜果及薯类、乳品、油脂、种业、中药材、食用菌、木本粮、苗木花卉、水资源开发等领域,支持一批加工、基地、流通、科技园区项目。

  三、支持政策

  1、继续执行省委、省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省级农口部门要整合优化现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农产品加工“513”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省财政在安排财政超收部分时划出一定的比例,主要通过贴息方式,调动银行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

  2、项目建设所需建设用地,要列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安排。

  3、简化相关程序,优先办理核准(备案)等项目审批手续。

  4、对支撑项目涉及到的外部连接道路建设、水利设施配套予以支持。

  5、对支撑项目建设的种植、养殖业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四、实施办法

  按照工业化理念、产业化运作的思路,由省里统一组织,在不改变资金来源渠道,不改变主管单位的前提下,经严格的项目管理程序,确定产业支撑项目。省农业厅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省里每季度确定一批产业支撑项目。经确定的产业支撑项目,由相关部门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贴息通知单,并同时出具其他优惠扶持政策。项目落地和贷款资金落实后,兑现贴息资金。具体贴息办法由省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导意见》商省发改委或省财政厅制定。

  五、组织领导

  省里设立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领导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银监局、省扶贫办、省农科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具体负责项目库建设以及贴息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各市县、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加快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附件2

  山西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

  依据《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如下项目指导目录。

  一、项目内容

  (一)畜牧产业项目

  1、10万套种鸡场项目

  2、年出栏1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项目

  3、3000万只以上肉鸡屠宰生产线项目

  4、10万套种鸭场项目

  5、年出栏50万只肉鸭养殖及加工项目

  6、年存栏1万头种猪场项目

  7、年出栏5万头生猪规模养殖项目

  8、年屠宰加工100万头以上生猪及沼气等循环项目

  9、年出栏10万头以上肉牛养殖项目

  10、年屠宰加工20万头以上肉牛项目

  11、年出栏5万只以上绒山羊养殖项目

  12、年屠宰加工50万只以上肉羊项目

  13、年产20万吨以上饲料加工项目

  (二)杂粮项目

  1、10万亩以上小米、燕麦、荞麦等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2、年转化5万吨谷子加工项目

  3、年产2万吨以上杂粮早餐、主食加工生产线项目

  (三)蔬菜项目

  1、3万亩以上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2、千亩以上有机蔬菜生产科技园区

  3、蔬菜深加工项目

  (四) 干鲜果项目

  1、万亩以上苹果、梨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2、年产10万吨以上干鲜果饮品项目

  3、品牌创建项目

  (五)薯类项目

  1、10万亩以上马铃薯种植基地项目

  2、万亩以上甘薯种植基地项目

  3、年加工10万吨以上马铃薯系列产品项目

  4、年加工5万吨以上甘薯系列产品项目

  (六)乳品项目

  1、年存栏5000头以上奶牛养殖项目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年加工3万吨以上优质乳制品生产线项目

  (七)油料和油脂项目

  1、10万亩以上胡麻、葵花等油料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2、年生产5万吨以上核桃油、胡麻油、葵花籽油、蓖麻油、棉籽油等特色植物油脂深加工项目

  (八)种业项目

  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玉米、小麦、马铃薯、杂粮、瓜菜等种子育种和良繁基地建设项目

  (九)中药材项目

  1、10万亩以上中药材GAP生产基地项目

  2、年加工2万吨以上中药材生产线项目

  (十)食用菌项目

  1、年产万吨以上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

  2、年加工2万吨以上食用菌系列产品项目

  (十一)木本粮项目

  1、10万亩以上优质核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2、10万亩以上优质红枣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3、5万亩以上优质仁用杏基地建设项目

  4、3万亩以上优质花椒基地建设项目

  5、3万亩以上优质柿子基地建设项目

  6、万吨干果综合分级包装加工项目

  7、年生产万吨以上核桃系列产品项目

  8、年生产5万吨以上红枣系列产品项目

  (十二)林木花卉项目

  1、万亩以上优良林木花卉品种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2、大型林木花卉交易市场项目

  3、中部山西省名优特干果综合市场

  (十三)水资源开发项目

  1、年产100万吨以上矿泉水开发项目

  2、年产5000吨以上中高档葡萄酒生产项目

  3、年产20万吨以上啤酒生产项目

  4、渔业项目

  5、品牌创建项目

  (十四)市场物流项目(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

  1、北部面向京津的畜禽、蔬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2、中部集农副产品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配送等综合性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

  3、南部辐射周边省份的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以上项目实行公开申报,申报项目必须是2012年起新建项目。

  2、国定和省定贫困县产业支撑项目根据本《指导目录》适当调整建设标准。

  3、申报项目按资金渠道和相关程序办理。

  4、要编写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简介,建设地点及期限,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来源、预期效益等。

  5、各有关部门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实地勘察,保证项目的真实可靠。对审核后的项目统一汇总后报省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领导组办公室。

  6、省政府对确定的项目,将承诺给予贷款贴息和项目扶持。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药监办食[2012]31号)
上一篇:质检系统检测机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目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