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国粮展〔2011〕224号
发布日期:2011-12-28
生效日期:2011-1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制定了《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加强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构建完善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攻坚时期。制定并实施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切实落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地要将本地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粮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 家 粮 食 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