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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质技监局食监〔2011〕431号)
2011-11-22 09:34  点击:1983
发布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津质技监局食监〔2011〕431号
发布日期:2011-07-20
生效日期:2011-07-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暂无
  各区县质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监〔201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区县局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乳制品企业,并督促各乳制品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加快电子信息记录系统的建设。同时,相关区县局要要求乳制品企业按此通知要求,对已有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改进,按此通知要求完善已有系统。
 
  为了推进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市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需求,于近期组织相关企业和监管人员赴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考察。
 
  附件:   质检办食监[2011]833号关于落实乳制品企业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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