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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倍他环糊精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485号)
2011-07-09 13:42  点击:4935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11]485号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2011-05-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质检总局办公厅:

    你厅《关于请明确在饮料生产中使用药用倍他环糊精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29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β—环状糊精(β—cyclodextrix,即《中国药典》的倍他环糊精)是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使用的品种,产品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QB1613)。来函中所涉及的倍他环糊精如符合《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QB1613),则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专此函复。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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