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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胭脂红色素可以使用于杨梅干的函(卫法监食便函〔2002〕116号)
2011-02-17 11:34  点击:1180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卫法监食便函〔2002〕116号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723&cid=361

广东省卫生厅:

  近期你省部分企业对胭脂红色素使用范围提出请示,现答复如下:

  卫生部已经批准将胭脂红色素扩大使用到杨梅干。

  此复。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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