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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地方储备粮充实进度的通知(潍政发〔2006〕41号)
2011-01-08 08:55  点击:763
发布单位: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潍政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2006-07-17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地方储备粮是粮食市场化改革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强有力手段,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省政府多次要求必须确保完成。省政府分配我市地方储备粮规模20万吨,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安排和各县市区政府自报情况,下达地方储备粮规模27.5万吨。截至6月底,全市地方储备粮完成15.67万吨,完成省分配计划的78.4%,市计划的57%。全省17个市已有14个市于去年底全面完成省政府分配任务。从总体上看,我市地方储备粮充实进度较慢,县市区之间工作不够平衡。为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地方储备粮充实工作的认识。地方储备粮规模是否落实,事关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破除各种不正确的观念,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力推进,按时完成地方储备粮充实任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地方储备粮充实任务。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规模,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当前粮源充足和市场粮价较低的有利时机,加快地方储备粮充实进度。各县市区务于9月底前先期完成省政府分配计划,即市分配计划的75%,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年底全面完成。
 
  三、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对地方储备粮充实工作的督查。从现在起,各县市区要对地方储备粮充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找出薄弱环节,加快充实进度。进度慢的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上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储备粮充实任务。市里将成立督查组,对地方储备粮充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地方储备粮充实进度情况定期通报全市。附件:全市地方储备粮完成情况表
 
  二ΟΟ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全市地方储备粮完成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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