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农办农〔2010〕62号
发布日期:2010-05-14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委、局):
为掌握我国小麦主导品种的品质状况,评价筛选优良品种,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提高小麦单产,改善小麦品质,我部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小麦抽样、送检和品质鉴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原则
主要在小麦主产省选择种植面积广、增产潜力大的品种进行抽样,以确保小麦样品的代表性。具体抽样方法见附件1。
二、抽样送样安排
结合各省小麦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情况,确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含青岛)、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的抽样送样数量,见附件2。
三、加强组织管理
各抽样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样品抽样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抽样人员技术培训,完善田间抽样方法,做好抽样信息记录(见附件3),保质保量完成小麦抽样送样任务。
1. 2010年小麦抽样操作规程.doc
2. 2010年各省小麦样品抽样数量安排表.doc
3. 2010年小麦抽样信息表.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