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法监发[2001]267号
发布日期:2001-09-14
生效日期:2001-09-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保证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卫生部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
二OO一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保证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卫生部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
二OO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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